如果要立遗嘱, 需要准备什么文件呢?哪些问题是需要考虑的呢 ? 要怎样开始立遗 嘱呢? 立遗嘱其实是很简单的事, 以下是我们对于怎样准备立遗嘱所建议的指南.

首先, 您(立遺囑者)必须委任至少一位遗嘱执行人. 您也可以委任多达四名遗嘱执行人. 不过, 您最好委任多达一 名遗嘱执行人 (即委任代替遗嘱执行人), 以便万一首位遗嘱执行人无法履行责任时, 有代替遗嘱执行人可以代替

谨慎考虑遗嘱执行人是重要的, 因为他将负责管理您的遗产. 他必须诚实和可靠, 愿意负起此责任, 他也必须有时间以便可以完成任务. 然后您将征求有关人士的同意, 才把他列为遗嘱执行人. 如果他不同意的话或您没有合适遗嘱执行人, 您可以考虑委任信托公司 (Rockwills Trustee Bhd) 为遗嘱执行人.

第二, 如果您有未成年子女, 您可考虑委任一位或多位监护人.  一般上, 还活着的配偶将担任监护人的角色. 但如果立遺囑者的配偶先去世或两人一齐逝世, 他将负责照顾您的孩子, 他们的健康和教育.

第三, 谁将是遗嘱的受益人? 如果您决定把某些遗产留给一位受益人的话, 最好有一位可以代替受益人, 以便万一这位受益人比立遺囑者先逝世. 遗产包括金钱, 汽车, 信托基金, 股票, 私人首饰, 私人俱乐部会员, 房屋, 将要购买的不动产, 生意及私人公司股份和任何资产在内. 受益人也可以包括慈善机构以及其他非营利机构.

第四, 您考虑您的财产分配.

第五, 立遺囑者应该准备其遗嘱执行人, 监护人和指定受益人的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 地址和说明他们的关系. 得到所需要的一切详情后, 我们就为您立下一份

有效的遗嘱, 以确保您的一切意愿实现, 让您辛苦经营的产业和挚爱得到保障.

在执行遗嘱时, 立遺囑者需要在两位见证人面前签名或盖拇指印. 而两位见证人也同时在立遺囑者面前签名. 这两位见证人绝不能是受益人或受益人的配偶. 见证人的需要是确保立遺囑者是在神智健全和清醒以及自愿的情况下立下遗嘱.

最后, 立遺囑者必须让遗嘱执行人知道遗嘱存放在什么地方, 以方便将来取出向高等法庭申请遗嘱检验证. 为确保安全保管和容易取出, 最好交予乐委保管.

当情况有改变, 例如婚姻状况转变, 遗嘱执行人或监护人身份转变, 受益人逝世, 新的家庭成员加入, 财富大量增加, 有意更改有关受益人的想法及做更完整的遗产规划. 最好能够重新检讨所立的遗嘱.

如果您对立遗嘱有任何疑问或想要立一份有效的遗嘱, 请致电 03 - 7877 9939 或 012 - 369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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